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空气中氨的测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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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掌握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水平,有序引导机构提升监测能力与监测工作质量,我会开展2026年度第一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及参加对象

比对项目:空气中氨

参加对象:具有该项目检测能力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

二、比对方式

本次能力比对向各参加机构统一随机发放水剂比对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可选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离子选择电极法、靛酚蓝分光光度法中任一种方法进行测定。

三、结果运用

能力比对结果满意机构:

1.获得能力比对证书,结果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布;

2.满意结果在湖州、绍兴等地区2026年生态环境监督考核中可直接采信;

3.自证书签发日(含)起2年内参加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项目考核,可申请本项目免考。

四、 组织形式及进度安排

1.比对报名:请各参加机构于4月14日(含)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二维码:

图片1.png 

2.样品发放:协会将于4月23日(含)前发放比对样品,请各机构收到比对样品后,及时确认样品完整和样品编号匹配;

3.结果上报:请各机构于4月28日(含)前通过邮件提交结果填报表。无故未按期提交视为自动退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将不列入统计,费用不予退回。

五、能力比对费用

本次能力比对项目费用为:700元/家,会员单位减免200元/家。

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7332610182600023441

汇款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汇款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能力比对”(若个人汇款,请同时注明开票单位名称)。收到款项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构可于4月28日后登录平台能力比对界面自行下载。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能力比对初测不满意的机构可自愿参加一次补测,补测安排另行通知,补测费用500元/家;初测结果不满意未参加补测或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的,视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不满意;

2.参加比对机构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视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不满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玉衡

联系电话:0571-28131682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心C5幢603室

电子邮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

1.2026年空气中氨的测定能力比对进度安排

2.2026年空气中氨的测定能力比对结果填报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4月3日


T / 0571-28891596

ADD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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