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绍兴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控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0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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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绍兴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第二季度质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共87家监测机构参加,考核形式为盲样测试,每家监测机构考核1个项目,其中73家机构考核结果为合格,14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总合格率为83.9%。各项目考核合格率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65.0%、化学需氧量87.5%、汞88.2%、总氮88.9%、锌93.8%。

二、相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对本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监测机构,在2023年的政府招标或购买服务项目中严格控制。

(二)本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监测机构,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整改报告于6月20日前提交我局。

(三)各监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质控工作,总结质控考核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联系人: 董淼,电话:89180211。


 附件:绍兴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2023年第二季度质控考核结果统计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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