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2023年度第一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控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09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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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我会于2023年9月21日-9月28日组织开展了金华市2023年度第一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控考核,考核对象为金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考核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考核样品为浓度中间值在20-70 mg/L间的随机一个样品,评价方法为标准值评价法,评价参数|p|≤1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金华市19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参加本次考核,其中15家机构考核结果为合格,4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8.9%(详情见附件)。

对于本次考核不合格的机构,应及时分析原因,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上报我会,同时我会将对考核不合格的监测机构再次安排一次质控考核,若再次考核不合格则视本次质控考核不合格。


附件:金华市2023年度第一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控考核结果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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