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加强标准对行业发展的导向和引领作用,完善环境监测行业标准体系,持续促进环境监测行业自主创新,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根据《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开展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环境监测、分析和试验方法等标准;
2、环境监测相关产品标准,如各类监测设备、材料试剂、监测软件、信息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
3、环境监测相关服务标准,如运行维护、信息服务、信息平台、性能评价、能力评估、风险评估等;
4、其它:行业自律、公平竞争、诚信体系建设、信用评价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标准项目应适应市场需求,符合环境监测领域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便携化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适用性与创新性;
2、具有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科研院所、仪器设备生产商、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团体等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标准立项申请。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或起草;
3、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制团体标准所需的组织保障、专业人员、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项目管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
4、标准起草人员应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应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标准编写规则,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盖章材料1份邮寄至协会秘书处,电子版E-mail发送至协会邮箱;
2、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核、专家论证,并于次年2月在协会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公布立项计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晓芳、周清华
联系电话:0571-28070070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3楼305室
电子邮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