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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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政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明确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的责任与义务,提高我省各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水平,我会定于2020年12月2日在杭州举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形势下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及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介绍;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政策解读及检查要点讲解;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讲解(总则、水处理、火电、制药);

4、执法监测相关要求讲解;

5、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例分析;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日;

报到时间:12月1日下午14:00-18:00或2日上午8:45前;

培训地点:浙江潮王大酒店(潮王路208号)。

三、参加人员

排污单位环保负责人、专工。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会员单位免费名额1名,其余参培人员和非会员单位800元/人。

培训费用含培训期间餐费、教材及证书制作费用。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协议价300元/标间,房费自行与酒店结算)。

2、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7332610182600023441

注:培训费请用汇款形式,不收取现金。汇款请在用途中注明培训款并标注人数,汇款截止日期11月27日。

五、其它

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颁发培训证书,证书统一印制编号,培训人员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

培训为自愿行为,参加单位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我会邮箱:zjema2008@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任雪央、郑 毅

电  话:0571-28891565/15088723496    

传  真:0571-28891575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三楼

 

附  件:参训回执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0年11月16日





T / 0571-288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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