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23号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并做到持证上岗。”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3号《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辖区内运营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受省环保厅委托将于5月中旬在杭州举办污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培训班及水污染连续自动在线运维人员培训班。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有关排放标准;
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概论;
三、环境污染治理实用技术;
四、环境监测技术;
五、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和操作规程。
请各需要参加培训的单位将参加人员名单回执于2012年4月15日前传真至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黄 芳 吴 军
联系电话:0571-89975310
传 真:0571-88087173
协会李林:0571-28891780
E-mail:huangf@zjemc.org.cn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