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环监函〔2013〕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23号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取得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并做到持证上岗。”以及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3号《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的通知》:“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辖区内运营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委托于2013年6月11~18日在杭州举办污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培训班,为时八天。
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污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公司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培训地点
杭州瑞迪大酒店(杭州市学院路122号)
乘车路线:K66路、K 74路、816路、K 303路、K37路到九莲新村西,下车即到。
三、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13年6月11日上午
培训时间:2013年6月11下午~18日
考试时间:6月18日下午(14:00-16:00)
四、费用
培训费:1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换证及补考费用:200元/人。
五、参加培训的人员请交两寸彩色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换证考试及补考相关事项
参加换证考试或补考的人员请于6月17日下午到会务组交考试费用,并与6月18日下午参加统一考试。参加考试人员请交两寸彩色照片一张,换证考试人员还需交原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培训结束后,凭身份证参加考试。此次考试为闭卷考试,由国家环保部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
联 系 人:黄 芳 吴 军
联系电话:0571-89975310
传 真:0571-88087173
协 会:李林
联系电话:0571-28891780
传 真:0571-28891575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