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6〕16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现状,梳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协会工作安排,我会拟开展2026年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调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调查,包括监测能力、从业人员、仪器设备、研发情况等。
2.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经营状况调查,包括监测业务、财务状况等。
3.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部分参数服务价格调查。
二、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调查对象
在浙江省内注册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线上直接填报方式,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请登录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服务平台(https://service.zjeema.org.cn/)(以下简称“平台”),于2026年9月14日前完成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请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积极参与本次调查,确保提供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调查中涉及的相关数据,我会将严格保密,仅用于统计分析和政策建议。在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王人杰 施玉衡
联系电话:0571-28891780,28131682
联系邮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服务平台操作流程指导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