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二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水中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浏览量:18

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掌握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水平,有序引导机构提升监测能力与监测工作质量,我会开展2026年度第二期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项目及参加对象

比对项目:水中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

参加对象:具有该项目检测能力的机构自愿报名参加。

二、比对方式

本次能力比对将向各参加机构统一随机发放比对样品,检测方法限定为《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

三、结果运用

能力比对结果满意机构:

1.获得能力比对证书,结果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布;

2.满意结果在湖州、绍兴等地区2026年生态环境监督考核中可直接采信;

3.自证书签发日(含)起2年内参加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项目考核,可申请本项目免考。

四、 组织形式及进度安排

1.比对报名:请各参加机构于5月22日(含)前登录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服务平台(https://service.zjeema.org.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2.样品发放:协会将于6月2日(含)前发放比对样品,请各机构收到比对样品后,及时登录平台确认样品签收情况;

3.结果上报:请各机构于6月5日(含)前登录平台提交检测结果并同步上传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无故未按期提交及上传视为自动退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将不列入统计,费用不予退回

五、能力比对费用

本次能力比对项目费用为:900元/家,会员单位减免200元/家。

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7332610182600023441

汇款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汇款时请在用途中注明“能力比对”(若个人汇款,请同时注明开票单位名称)。收到款项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构可于6月5日后登录平台能力比对界面自行下载。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能力比对初测不满意的机构可自愿参加一次补测,补测安排另行通知,补测费用700元/家;初测结果不满意未参加补测或补测后结果仍不满意的,视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不满意;

2.参加比对机构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视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不满意。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玉衡

联系电话:0571-28131682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心C5幢603室


附件:

1.2026年水中石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能力比对进度安排

2.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服务平台能力比对操作流程指导(图文)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6年5月8日


T / 0571-28891596

ADD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
版权所有©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11912 浙ICP备20240884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