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现将机动车检测工(在用车部分)高级工(三级)(计划编号:2025-S-008817)符合认定申报条件的考生名单,共9人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会反馈。
反馈电话:0571-28339080
反馈邮箱:zjeema2008@163.com
附件:2025年12月机动车检测工(在用车部分)考生报名信息公示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