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质总磷总氮智能分析仪技术要求》 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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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对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申报的《水质总磷总氮智能分析仪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审查,经专家论证,符合立项条件,予以批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该标准的相关单位按照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进行标准编写,加强编制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4月7日

T / 0571-288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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