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专家库专家调整、续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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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充分发挥我省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专家“智库”作用,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保障专家库的专业性、权威性,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经研究,我会拟于近期调整、续聘浙江省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1、参与我省移动源环保检测技术支撑性政策制定及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措施出台前的论证工作;

2、参与我省各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联网技术审核工作;

3、参与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级评估工作;

4、参与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5、参与机动车检测工职业能力认定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坚持原则责任心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3、实践经验丰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熟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了解机动车排放检验的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

三、推荐范围

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所涉及的环境监测、检测分析、信息技术、汽车制造(修理)、交通运输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移动源排放检测专业委员会推荐人员。

四、推荐形式

由各市机排(处)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移动源排放检测专业委员会推荐,或单位自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颁发专家聘书,专家每任聘期为三年。

五、其他

1、本次专家库调整主要为:聘期已满且不适合承担技术支撑工作的;专家本人主动退出专家库的;根据需要补充入库专家的;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2、专家填写《浙江省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专家登记表》,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审核盖章,于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协会秘书处。


附件:《浙江省移动源排气污染物检测专家登记表》

 

联系人:王人杰

电 话:0571-28891780

邮 箱:zjeema@163.com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运河万科中心C5座603室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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