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办法(第五版)》规定,经机构自愿申请、协会材料审核、专家考核评估,现将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浙江越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能力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 | 评估等级 |
宁波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A |
浙江越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A |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
联系人:余雪芳
联系电话:0571-28895398
联系邮箱:zjema2017@163.com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