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被省民政厅列入社会组织“红名单”

发布时间:2023-04-15 来源: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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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被浙江省民政厅列入社会组织“红名单”。根据《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红名单”是指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表彰、奖励和扶持,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社会组织名录。被列入“红名单”中的社会组织可获得有限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有限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等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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