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被浙江省民政厅列入社会组织“红名单”。根据《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红名单”是指因诚实守信行为受到表彰、奖励和扶持,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社会组织名录。被列入“红名单”中的社会组织可获得有限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有限获得政府购买服务等激励。
今后,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将继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创新工作方式,延伸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