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发布时间:2022-04-20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量:2490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T / 0571-28891596

ADD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
版权所有©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11912 浙ICP备20240884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