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2017修订)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 环境保护部
文号: 国环规土壤〔2017〕6号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施行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国环规土壤[2017]6号)
为贯彻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进一步加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我部修订完成《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0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