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857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请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我省9月底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
附件:《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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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浏览量:37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857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请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我省9月底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
附件:《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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