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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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857号),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请按照工作方案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我省9月底前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状态转换工作。 

 

附件:《浙江省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工作方案》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96

 

  

相关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状态转换方案8.doc


T / 0571-288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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