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自律,规范环境监测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会决定成立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家库。现就专家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1、参与我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工作;
2、参与我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3、参与我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4、参与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自律检查;
5、参与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有关技术支撑性政策制定与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与论证工作。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熟悉本专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主要业务工作,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愿意从事并能胜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信用评价、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工作,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能胜任现场评审工作。
三、推荐范围
环境监测工作所涉及的环境监测、环境科学、实验室资质认定、质量管理等专业。
四、推荐程序
1、采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方式,专家填写《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家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于2022年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协会秘书处;
2、根据被推荐人的专业特长、工作经验等进行遴选,经专家评审、协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后,颁发专家聘书;
3、专家每任聘期三年,专家库根据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定期更新。
附件:《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家登记表》
联系人:何晓芳、余雪芳
电 话:0571-28131682、0571-28895398
传 真:0571-28891575
E-mail:zjema2017@163.com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东方通信大厦三楼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