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各相关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开展了绍兴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第四季度质控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全市共20家在绍注册监测机构参加第四季度质控考核,15家考核结果为“合格”,5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总合格率75%,其中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浙江舜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考核结果“不合格”。
二、相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对本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监测机构,在2025年的政府招标或购买服务项目中严格控制。
(二)本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监测机构,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我局收到整改报告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不合格”的监测机构再次开展质控考核。
(三)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四)各监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环境监测质控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规范监测行为,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联系人: 董淼,电话:89180211。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质控考核结果统计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