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已于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为指导我省检验检测机构正确理解及把握文件核心要求,完善机构管理体系,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经研究,我会定于2019年4月2日在杭州举办宣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相关机构实验室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等管理体系关键岗位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月1日下午14:00-20:00或4月2日上午8:30前;
培训时间:4月2日全天;
培训地点:杭州海外海纳川大酒店(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575号杭行路与石祥路交口),总台电话0571-88173333。
三、培训内容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权威解读;
2、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讲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实验室质量管理中的要点。
四、培训费用及汇款信息
1、培训费用
会员单位:800元/人;非会员单位:1200元/人。
本次培训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住宿协议价280元/标间(入住后自行与酒店结算)。
2、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 7332610182600023441
注:培训费请用汇款形式,不收取现金。汇款请在用途中注明培训款并标注人数,汇款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
五、考核与发证
经培训符合要求的人员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培训证书,培训人员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1张。
六、其它
培训为自愿报名,参加单位请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至我会邮箱:zjema2008@163.com。
报名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宋 竦、郑 毅
电 话:0571-28891565/15395826112
传 真:0571-28891575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三楼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