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金华市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控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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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管理,规范环境监测机构从业行为,提高环境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拟对金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一期质控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项目

水中总磷

二、 考核时间

202211

三、 考核对象

金华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四、 考核方式及要求

1考核方式:本次质控考核采用盲样测试方式,向各参加机构统一随机发放水中总磷盲样,不指定检测方法;

2接收任务:请各机构于1121日前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完成样品邮寄信息填报;

3样品发放:样品将于1124日(含)前发放,请各机构收到样品后,及时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确认样品签收情况;

4结果上报:请各机构于1129日(含)前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录入检测结果,上传检测报告和相关材料。

五、 结果判定

考核结果评判为合格/不合格。如考核数据无故不上报,视为考核不合格处理。

六、 联系方式

人:施玉衡

联系电话:0571-28131682

 


 

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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