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切实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提高我省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水平,我会定于2023年11月25日在杭州举办2023年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排污企业环保负责人、环保主管、环保专工、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相关人员,以及需要继续教育的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11月24日16:00-18:00或25日上午8:30前;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25日;
培训地点: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3号楼二楼中教室(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26号)。
三、培训内容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讲解、排污许可证填报、台账管理、执行报告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重点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介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工作开展、信息公开要求;相关工作检查要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案例分析等。
四、培训费用及汇款信息
(一)培训费用
本期培训费用1200元/人,会员单位减免400元/人;继续教育1000元/人,会员单位减免400元/人。
培训费用包含教材资料费、证书制作费、邮寄费、培训期间中餐费用等,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7332610182600023441
注:培训费请用汇款形式,不收取现金。汇款请在用途中注明培训款并标注人数,汇款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五、培训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颁发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规定,本次培训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六、其它
培训为自愿行为,各单位请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参训回执发至协会邮箱:zjema2008@163.com,参训回执见附件。
参训学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背面清晰写明单位+姓名)。
联系人:刘 宏 电话:0571-28891565,17649601288
钱玲吉 电话:0571-28891575,13588322510
邮 箱:zjema2008@163.com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1223室
附 件:2023年排污许可及自行监测工作培训班参训回执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