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标准引领!多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公开征求意见,三项新污染物团体标准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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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迎来重要动态,生态环境部起草、编制和修订了多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同时,三项新污染物相关团体标准也正式落地。一起了解。

Part.1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利用工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滨海盐沼植被修复》《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海草床植被修复》,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Part.2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禁止生产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挤出聚苯乙烯泡沫产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关于禁止使用含氢氯氟烃(HCFCs)作为清洗剂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

Part.3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修订HJ 664-2013)》(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HJ 590-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Part.4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Part.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海洋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上述标准相关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均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提出意见与建议。

此外,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新污染物排放因子建立指南》(T/CSUS 106—2025)、《城镇水环境中优先控制新污染物筛选指南》(T/CSUS 107—202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新污染物水质标准》(T/CSUS 108—2025)三项新污染物相关团体标准,于10月9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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