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10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3.《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 硫化氢等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硫化氢等10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送审稿)(二次征求意见)
9.《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真空瓶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送审稿)(二次征求意见)》编制说明
10.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镍、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1.《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镍、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镍、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铜、镍、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送审稿)(二次征求意见)
15.《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送审稿)(二次征求意见)》编制说明
1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
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8.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便携式红外吸收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20.固定污染源烟气气态汞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21.《固定污染源烟气气态汞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5月14日
《通知》原件↓↓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505/t20250516_1119607.html?sessionid=-40345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