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七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能力比对“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补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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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浙环监协〔2023〕61号文,我会计划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第七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补测工作,现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测对象

2023年度第七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比对“水中挥发酚的测定”结果不满意的机构,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比对补测。

二、比对方式

本次能力比对补测将向各参加机构统一随机发放比对样品,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限定采用《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三、补测结果的利用

能力比对补测结果满意机构获得能力比对证书。

四、组织形式及进度安排

1、比对报名:请各参加机构于1月10日(含)前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2、样品发放:协会将于1月18日(含)前发放比对样品,请各机构收到比对样品后,及时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确认样品签收情况;

3、结果上报:请各机构于1月22日(含)前登录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录入提交检测结果,上传检测报告。无故未按期上报视为自动退出本次能力比对,结果将不列入统计,费用不退回。

五、能力比对补测费用

报名参加本次能力比对补测的机构需支付能力比对补测成本费用:600元/家。

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汇款请在用途中注明“能力比对补测”(若个人汇款,请同时注明所开票单位名称),汇款截止日期为1月10日,发票将以增值税普通发票形式发放,请机构在1月31日后至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能力比对补测项目中自行下载!

汇款信息:

账户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账  号:7332610182600023441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施玉衡

联系电话:0571-28131682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三路398号东信大厦1号楼305室

电子邮箱:zjema2017@163.com

 

附表:

1、2023年“水中挥发酚的测定”能力比对补测进度安排

2、浙江省环境服务机构场景应用能力比对操作流程指导(图文)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1月5日


T / 0571-288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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