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9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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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美丽办(生态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深化两美浙江建设,不断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我办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和《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 

   2.《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 

                                  省委省政府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doc

浙江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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