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浏览量:97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