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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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28日经生态环境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李干杰 

  2018年4月28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和第七条中的“环境保护部”修改为“生态环境部”。将第六条中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修改为“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二、对项目类别、环评类别部分内容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见附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报 告 表

登 记 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2

粮食及饲料加工

含发酵工艺的

年加工1万吨及

以上的

其他

4

制糖、糖制品加工

原糖生产

其他(单纯分装

除外)

单纯分装的

三、食品制造业

11

方便食品制造

/

除手工制作和单纯分装外的

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

12

乳制品制造

/

除单纯分装外的

单纯分装的

1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等制造

其他(单纯分装

除外)

单纯分装的

15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

除单纯混合和

分装外的

单纯混合或

分装的

16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除手工制作和

单纯分装外的

手工制作或

单纯分装的

四、酒、饮料制造业

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有发酵工艺的(以水果或水果汁为原料年生产能力1000千升以下的除外)

其他(单纯勾兑的

除外)

单纯勾兑的

18

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

除单纯调制外的

单纯调制的

五、烟草制品业

19

卷烟

/

全部

/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计算机制造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其他

81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全部

/

82

电子器件制造

/

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

其他

8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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