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6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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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20185-6月,省环保厅组织开展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有序推进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充分认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 

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仅是一项具体的改革举措,更是一场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是引领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龙头。改革实施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导向,突出改革创新,抓实抓好各项重点任务,实现省市县三级办事事项 “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但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信息孤岛瓶颈制约依然突出,八统一调整不够及时,法律法规制度性障碍不同程度存在,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管还有待加强,一些标志性改革地区进展不平衡,环保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站在群众的视角思考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把贯穿其中的改革取向、改革精神、改革效应体现到各领域的改革,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办事增加便利,为推进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标准化全覆盖。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各地政务服务网部分事项调整还不及时不到位。各地要严格按照八统一要求,抓紧整改落实督查中指出的问题。坚持从方便办事、提高效率出发,抓实抓细减层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各项工作,鼓励各地在全省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要不断完善和拓展服务范围,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涉政中介机构、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延伸。 

三、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快环保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大力整合现有分散、独立的自建在用政务信息系统,构建环保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确保省市县数据系统贯通。进一步打通部建系统数据通道,继续改进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确保数据传输及时准确,打通信息堵点。提升网上办事覆盖面和便捷度,加快推进移动办事,全面推行电子归档,强化网上网下业务整合,确保办事流程规范、高效。 

四、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批改革与服务工作。各地要继续稳步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倒排时间,落实责任,细化举措,加快改革进程。重点推进环评审批代办服务,参照省厅代办管理办法,制定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简化优化代办流程,细化完善代办相关要求,实现代跑”“代办的精准化服务。着力加强环评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建立环评报告抽查、环评报告质量通报等制度,推进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质效双提升。 

五、进一步加强委托下放事项管理。各地要做好省厅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针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和年度计划审批、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等委托下放的许可事项,严格按照八统一标准,制定内部审查工作细则,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审批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向省厅业务对口处室报告委托下放事项的办理情况。省厅对委托下放事项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抽查,确保下放事项顺利实施。 

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深化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有效提升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切实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围绕行政执法监管数字化转型需求,以行政处罚事项为基础,逐项梳理细分违法情形,并根据各类情形确定监管内容,形成环保部门执法监管清单。建立环保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环境违法黑名单数据库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行联合惩戒,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 

七、进一步提升环保部门业务能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审批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业务点评、经验分享等各种形式组织交流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代办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加强各类专家库建设与管理,为审批提供技术支撑。建立省市县三级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各地环保部门要及时反映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厅相关业务处室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八、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既是制度变革过程,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勤政的过程。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倒逼减权、放权、治权的重要途径,构筑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新防线,以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促进业务经办的规范化,做到能在网上办理的不在线下办,能不见面办理的不见面办,减少人为干扰,有效预防变相权力寻租。针对涉及企业、涉及群众服务环节的廉政风险,各地要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发现、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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