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宁波市排放检验机构11月起实施记分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9-09-23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浏览量:36

1.jpeg


随着汽油车和柴油车两大新国标正式实施,对排放检验的操作规范与检验机构管理也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工作,宁波市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市在借鉴省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了《宁波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宣布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对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试行记分制管理,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这意味着今后市民可以更加放心进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年检了。


2.jpeg


机动车排放检验是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的基础关键环节。截至去年年底,宁波市汽车保有量已达254.8万辆,排放检验机构21家,全年排放检验量约130万辆次。2018年以来,我市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抽查、视频倒查、数据核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6家排放检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达83.5万元,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对10条检测线实施了停线整改。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还在全市环检机构推行了“阳光检测”实时公开检测视频和结果,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了“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推动成立了环保产业协会机动车检测专业委员会强化行业内部管理,全面实施了重点车辆视频核查及月通报等,构建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排放检验监督管理体系。

按照规定,宁波市将对21家排放检验机构施行记分制管理,以12个月(一个自然年)为一个周期,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评价,包含检验机构环境风纪、质量管理、仪器设备、人员操作等共32个记分项目,每项记分标准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12分、6分、3分、2分与1分五个等级。

当记分超过12分的,将对检验机构予以暂停联网、自查整改;超过6分的,生态环境部门将约谈机构最高负责人;超过3分的,加强监管频次。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抄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据了解,当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对记分有异议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业委员会技术专家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核,对申诉成立的不予记分。”这位负责人说。检验机构在上个记分周期未记分的,在新一周期申请已有检测能力的改扩线时,可享受简化联网程序。

此外每年年初,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检验机构上年度被记分总值对检验机构进行等级评定,信誉等级分AA 级、A 级、B 级、C 级四个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T / 0571-28891596

ADD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
版权所有©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浙公网安备33010502011912 浙ICP备20240884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