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5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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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pdf

T / 0571-2889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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