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高普查效率,根据国污普【2017】11号《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部署,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于2018年3月10日举办义务宣贯培训,来自全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近250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培训现场
在培训现场,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徐鸿强调了污染源普查的工作重点并提出具体要求。普查办公室的单湘波、杜波、李锋和陈雨捷四位专家为参培人员解读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工作要点、技术规定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第三方机构选聘及管理指导意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贯培训是协会2018年组织的第二期专题培训,协会始终把为行业、为会员服务作为立会之本,第一季度已经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义务培训两期,培训人员近7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