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和《浙江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12月4日下午,浙江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化处处长陈渊、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姚玉鑫、辐射与监测信息化处处长邵学红、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长钦锋和省环境监测协会会长吴斌、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晗雨等参加会议。
会上,陈渊处长指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革是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深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革为发力点,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湖州市作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城市之一,下一步要做好实施办法及配套评分标准的修改完善工作,加强信用管理和信息归集,建立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及应用,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全面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姚玉鑫副局长表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将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出台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推动评价结果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提升环境监测质量。
座谈会上,协会秘书处重点对浙江省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V2.0的建设思路和功能模块等进行介绍。目前,省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V2.0已基本建设完成,将为下一步开展机构信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最后,与会人员对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稿及评分标准等具体内容进行深入交流讨论。